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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一体化项目“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经公司批准,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智慧交通一体化项目“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进行竞争性报价招标采购。

一、采购内容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内容

1

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

1

长春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采购:交通运行一体化平台运输展示、交通运输行业动态监测、交通运输运力联动、业务支撑开发、交通数据底座等项目建设内容。

  1. 交通运行一体化平台

通过建设总体态势、路网态势专题、交通专题监测、交通运输展示等四个子平台模块,分别梳理全市城市路网、公共交通、静态交通等各交通业务板块的核心指标,多维度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城市交通各方面的运行态势,真实反映全市交通的实时运行状态以及历史发展趋势,为决策者以及各业务单位快速直观了解交通状况以及决策指挥,提供信息化的支撑。

  1. 交通运输行业动态监测系统

包括路网运行监测子系统、地面公交监测子系统、出租网约监测子系统、轨道交通监测子系统、公路运输监测子系统、重点运输车辆监测子系统、航空运输监测子系统、铁路运输监测子系统,覆盖长春市内交通运输行业应用场景,支撑行业的精细化管理。

  1. 交通运输运力联动系统

交通建设节假日公共交通运输保障、重大活动公共交通运输保障等子系统。以强化枢纽场站等重要区域动静态交通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构建大客流等突发事件精准研判、主动预警、敏捷处置、反馈评估的全链条闭环式流程,有效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水平。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指挥提供支撑,也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提示及预警提供保障。

  1. 业务支撑开发

业务支撑中台主要为满足本次工程应用系统的功能实用,需要配套包括交通融合通信平台、交通视频整合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其中交通融合通讯平台通过复用市政数局融合通信平台软件,建立政数局—交通局/信息中心—支队/业务处室—行业企业—一线人员/终端的融合通信调度体系;视频整合平台建设主要用于对接接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视频平台、轨道交通站点、公路客运站等长春市交通运输行业视频资源。地理信息平台复用长春市城市智能体地理信息平台的引擎能力,完成地理信息平台能力二次开发以及交通地图服务创建和发布等相关功能的开发。

  1. 交通数据底座

通过定制开发数据采集及开发接口、数据治理管理、数据共享与交换等功能,满足交通局对全市大交通数据的采集接入、治理管理、共享交换、数据分析的需求。

技术指标:见附件。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必须具有软件开发的经营范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3.1投标方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3.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安装调试(如有需求)、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报价为一次最终报价。

3.3投标人可以参与本询价招标的一个或多个采购包,但需按包提供报价文件。

3.4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一);

4.3 投标报价表(按附件二格式填写)对本次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

4.4 软件开发计划 ;

4.5  2020年1月1日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一个及以上的软件开发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人员、技术能力、质量体系、履约能力的文件;

4.6 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s://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以上各项材料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后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7月2日17时(已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逾时不予接收。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1199号吉高集团数据产业园7楼

联系人:马龙   电话:13166867186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软件最终功能需满足招标方技术需求。质保期为:软件免费维保三年,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交付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发、交付工作。

3、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七、招标结果通知

采购方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

采 购 人: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一:投标承诺书.docx

附件二:报价表.xlsx

附件三:智慧交通一体化平台-技术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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