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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路灯工程项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信号灯系统及附属材料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经公司批准,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路灯工程项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信号灯系统及附属材料进行竞争性报价招标采购。

一、采购内容

清单编号

品称

单位

数量

1

PE管φ63

m

14522

2

热镀锌钢管 SC100DN100

m

5824

3

高压聚乙烯尼龙套管φ63

m

27137.06

4

单柱式钢管及附属φ89x4/2500

66

5

单柱式钢管及附属φ114x4/2500

2

6

单悬式钢管、横梁及附属φ350x10x7600

20

7

单悬式钢管、横梁及附属φ350x10x7493

2

8

LED 200W+50W

138

9

LED 100W

434

10

LED 70W

58

11

灯杆内微型断路器 MCB+RCD6A 30mA t≤0.1s

768

12

单灯控制器

630

13

金属杆 12米(双臂)

138

14

金属杆 8米(单臂)

492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1

电警抓拍机

44

2

环保补光灯

90

3

路口抓拍主机

12

4

抓拍提示牌

45

5

红灯检测器

12

6

球机

12

7

路口汇聚光交换机

12

8

路口分支光交换机

45

9

光模块 10公里

90

10

光模块 40公里

24

11

UPS电源

45

12

电警5米悬臂杆(含基础)

5

13

电警7米悬臂杆(含基础)

40

14

设备箱

45

15

网络机箱(含基础)

12

16

光纤终端盒

45

17

ODF配线架

12

18

光纤跳纤

114

19

塑料管

137.38

20

手孔井

160

21

热熔标线

75


信号灯系统



1

车行灯

90

2

箭头车行灯

24

3

人行灯

92

4

倒计时器

58

5

信号灯主机(含基础)

12

6

稳压器

12

7

信号灯7米悬臂杆(含基础)

36

8

信号灯9米悬臂杆(含基础)

12

9

信号灯4米圆杆(含基础)

75

10

信号灯5米圆杆(含基础)

2

11

车行灯支架

114

12

人行灯支架

92

13

路口分支光交换机

12

14

手孔井

103

15

热熔标线

38

16

标志牌φ800

44

17

标志牌φ600

60

18

标志牌φ600

4

19

标志牌△700

3

20

标志牌□600

4

21

标志牌矩形

5

22

标志牌八边形D600

2

23

标志牌□600

2

24

过路管

275

技术指标:见附件1。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3.1投标方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3.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安装调试(如有需求)、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报价为一次最终报价。

3.3投标人可以参与本询价招标的一个或多个采购包,但需按包提供报价文件。

3.4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

4.3 投标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对本次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

4.4 生产及供货计划;

4.5 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文件。

4.6 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022年1月1日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一个及以上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人员、技术能力、质量体系、履约能力的文件;

4.8 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s://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以上各项材料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后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11月18日17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逾时不予接收。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1199号吉高集团数据产业园7楼

联系人:张黎海   电话:18043187996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变更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方、业主的需求。

2、交付时间及地点:双方另行协商。

3、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七、招标结果通知

采购方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


采 购 人: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技术参数.doc

附件2、投标承诺书.docx

附件3、报价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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