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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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需求,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下列工程量进行服务询价。
一、母体授权工地实验室工程量需求如下:
白临高速机电工程BLJD01工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内容 | 说明 | ||
1 | 工地实验室人员、资质 | 项 | 提供备案所需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试验主任1人、试验工程师1人、试验员1人3名履约人员。 |
| ||
工地实验室检测项目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检测批次 | 说明 |
1 | 混凝土类 | 消防水池 | 套 | 400T | 6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2 | 混凝土类 | 门架基础 | 套 | C30/20.92m3 | 5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3 | 混凝土类 | F板基础 | 个 | C30/10.8 | 9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4 | 混凝土类 | 摄像机基础 | 个 | C30/7.2m3 | 33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5 | 混凝土类 | 光强基础 | 个 | C30/ | 12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6 | 混凝土类 | 交通信号灯基础 | 个 | C30/5.1m3 | 12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7 | 混凝土类 | 气象观测站 | 个 | C30/2.9m3 | 4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8 | 混凝土类 | 服务区信息发布基础 | 套 | C30/11.4m3 | 3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9 | 混凝土类 | 下位机基础 |
| C30/0.52m3 | 28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0 | 混凝土类 | 箱变基础 | 个 | C30/21m3 | 29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1 | 混凝土类 | 收费岛基础 | 个 | 45m/60m | 11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2 | 混凝土类 | 人孔井 | 个 | C30/ | 153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3 | 混凝土类 | 手口井 | 个 | C30/ | 257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4 | 混凝土类 | 路灯基础 | 个 | C30/ | 153 | 原材、配合比、试块、基坑承载力等 |
15 | 钢筋类 | 钢筋 |
| Ø24-Ø8 | 1 | 规范要求检测项,不可漏项 |
工期要求:工期为7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完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以项目部要求实际工期为准。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MA)。
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检测业绩(公路不分等级)。
2.3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3.1投标人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3.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相应设备、材料运输、装卸、标定、二次装运、吊装、保管、安装、维修、辅材、技术资料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3.3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小计、合计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报价单(按附件一格式填写),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的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业绩等(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s://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不满足要求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招标人有选择成交劳务单位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6月3日17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逾时不予接受。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658号吉高集团502室
联系人:马龙 电话:13166867186
六、母体授权工地实验室具体要求
6.1. 人员配置要求
6.1.1 试验室主任
须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工程检测经验,常驻工地时间不低于22天/月。
6.1.2 检测人员
人员须持助理试验检测师及以上证书,且经母体试验室考核合格。
6.2. 设备与环境要求
6.2.1 仪器设备
设备精度、量程需满足规范要求,且 100%通过检定/校准(有效期覆盖施工周期),校准机构需具备法定资质。
养护室须配备自动温控系统,标准养护箱温度控制精度 ±1℃,湿度 ≥95%。
6.3. 质量管理要求
6.3.1 检测规范性
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 进行检测,禁止简化流程或篡改数据。
不合格材料须在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留存复检记录。
6.3.2 数据追溯性
原始记录、仪器使用台账、样品留样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年。
检测报告需采用唯一性编码。
6.5. 安全与环保要求
6.5.1 安全责任
试验室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洗眼器等应急设施,每季度开展安全演练。
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地试验室及母体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6. 监督与处罚
6.6.1 甲方检查权
甲方及监理单位可随时对试验室进行突击检查,包括抽查原始记录、比对试验、设备状态等。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