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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母体授权工地试验室服务询价公告

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下列货物进行采购询价。

一、采购需求如下:

都市圈伊通至农安机电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清单编号

品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指标及要求

备注

第1包

1-1

母体授权工地试验室服务


1

见附件:《吉林省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甲方对实验室的具体要求。

工期为5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完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以项目部要求实际工期为准。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3.1供应商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3.2投标报价应包含实验室建设/服务的所有费用,即实验室建设费用、实验室授权费用、人员及工资、检测设备、设备标定等;

3.3投标人可以参与本询价招标的一个或多个采购包,但需按包提供报价文件

3.4已纳入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非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仅当采购包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时予以接受。

3.5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报价表(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对本次保价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物资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报告等

4.4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检测业绩(公路不分等级)

4.5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s://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5年5月13日17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逾时不予接受。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658号吉高集团502室

联系人:马龙   电话:13166867186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吉林省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甲方对实验室的具体要求的服务。

2、交货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服务。

3、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一:报价表.xlsx

附件二:吉林省高速公路工地实验室标准化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三:母体授权工地实验室具体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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