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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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经公司批准,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都市圈白临项目项目的“基于数字孪生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竞争性报价招标。
一、 采购内容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808-2-f | 基于数字孪生的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 套 | 1 |
技术指标:请联系 马龙13166867186 索取。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必须具有软件开发的经营范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3.1供应商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3.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安装调试(如有需求)、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
3.3投标人可以参与本询价招标的一个或多个采购包,但需按包提供报价文件。
3.4已纳入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非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仅当采购包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时予以接受。
3.5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4.3 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二)
4.4 投标报价表(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对本次保价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
4.5 2022年1月1日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一个以上的同类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6 投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https://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以上各项材料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后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4年8月25日17时(已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逾时不予接受。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658号吉高集团502室
联系人:马龙 电话:13166867186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质保期为与甲方项目缺陷责任期同步。
2、交货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发、交付工作。
3、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七、招标结果通知
采购方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
采 购 人: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