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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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吉林国高网项目通信子母管进行竞争性报价招标。
一、采购内容
清单编号 | 品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通信母管 | Ф112*6mm | m | 178228 | |
2 | 通信子管 | Ф40mm | m | 534892 | |
3 | 母管接头 | 电热熔接头 | 个 | 16337 |
技术指标:见附件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纳入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销售的经营范围;
非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仅当采购包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时予以接受。
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照本次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安装调试(如有需求)、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
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填写)对本次竞争性报价招标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货物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报价招标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2年11月15日17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逾时不予受理。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658号吉高集团
联系人:王成 电话:13180894266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质保期为与甲方项目缺陷责任期同步。
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约定。
3、付款方式:按甲方收到项目业主付款的比例同步支付。
(十)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方拟定于2022年11月20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通知选定的供应商。
采 购 人: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吉高集团